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550133/2011-00001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1-04-07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三河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1-04-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工作机构,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概述

2010年,我局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开展培训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机关公开信息,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以及警务公开工作在公安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有力推动了公安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制定了公安局信息公开文本,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二是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在《条例》以及《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保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指导各部门规范公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编制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了《三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三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二)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我局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领导名单、机构及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公文,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三)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报刊,及时报道我市各个时期重大警务活动情况和治安动态,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工作;二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形式公开,确保警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我局交警大队车辆、驾驶员等窗口单位设置了警务公开对外宣传栏,主要公开出入境、交警、治安、刑侦等业务部门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出入境、交警等公安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涉及职能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1条(含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部门外宣网)。其中,在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1条。

(二)公开形式

一是互联网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通过三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三河市公安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目前无人通过依申请公开专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互动公开。在三河市门户网站开通公众留言建言献策专栏,为职工和社会公众提供网上互动服务,及时回复最新来信事项,实现了三河市有关政府信息的网上互动公开;三是新闻媒体。不定时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编印有关信息公开资料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公安机关有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务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抓好我局门户网站的对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功能,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安信息公开平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强监督检查。我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贯彻落实《条例》以及警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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